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其他股东同意吗?

根据股东协议内容。如未规定日后转让问题,可以自行转让,并召开股东大会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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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公司章程是如何约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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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。有限责任公司也不需要。其他股东也没有优先购买权。但是也需要进行变更登记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,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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